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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2月1日 星期日

回來

昨天傍晚回來了。“回”十七區是“回”,“回”Parit Gantong也是“回”。大概,到福建或上海,也都得用上“回”字。處處是家。
在笨珍市區遇到朋友。原來,不止同住十七區,還在同一條巷上。只是她在那頭,我在這頭。這是第三宗了。尼泊爾之旅的一個同伴,公司就在我學校附近;在加德滿都機場遇到的大學朋友,就住前面一條巷子。
初三那天找回失聯幾年的中學同學小聚。原來大家同樣守在家裏,想著其他同學是不是有聚會偏偏忘了我。而其實只要一個電話打出去,各自的落寞就會化爲烏有。
見了七十歲的大伯。聲量還是洪亮沉厚,性格還是我行我素。心裏那把尺是金剛打的。看得開,放得下,有原則。崇尚簡約,乾脆利落。老了也不糊塗。
就這樣,回來了。
2009.02.01.07.12.21還是在十七區。

5 則留言:

  1. 我也回来了,从Trafalgar广场的新春庆典。然后即刻msn回家,迟了。可爱的小弟和他懂事的四姐仍在。挂线后,好想哭。可是,路很长,拥有的时间却很短,只好紧记要擅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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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除夕夜,商场内巧遇中学老师。
    上前请安,感恩两位老师还记得我。
    毕业了,我们长大了,老师的白头发却长了不少。
    果然岁月不饶人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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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我也有很多“家”——童年时期霹雳的外婆家、狮城爸爸家、隆市妈妈家还有现在住的PJ家......以后还会再多一个家。

    我的人生就一直不断“回家”和“离家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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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風箏在雲端,就要遠望。
    因爲總有不飛的時刻。

    welcome back,but there're no two same spaces,
    or even same you,same me.

    記得的,不外是最好,或者最壞。

    有時聽人說:租一間家、買一間家。
    家是過去空間、時間的總合記憶。
    如何能租?如何能買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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